(吉隆坡3日讯)高庭勒令,华裔伊斯兰传教士黄伟雄撤下传授未成年非穆斯林学生秘密改教的相关视频,直至8名非穆斯林家长提起的诉讼结案为止。
高庭法官阿玛吉星今日在聆听双方的陈述后,发出上述命令,并表示,黄伟雄的相关视频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4)条文。
“内容显而易见。”
《联邦宪法》第12(4)条文规定,18岁以下者的宗教信仰,必须由父母双方决定。
阿玛吉星还谕令,黄伟雄向原告方支付5000令吉的堂费用,并择定于2025年3月29日聆讯原诉传票。
阿玛吉星于10月3日批准8位非穆斯林家长的申请后,谕令黄伟雄撤下其在Tik Tok上发布涉及向未成年传授秘密改教的视频。
黄伟雄随后在同月17日撤下该视频。
黄伟雄的代表律师为诺拉扎里,律师威斯瓦那坦则代表8名非穆斯林家长。
在诉讼中,8名非穆斯林家长要求法庭裁定黄伟雄发表此类言论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法院发出禁令,强制黄伟雄永久删除该违规视频,并限制其今后不能发表类似言论。
今年6月,黄伟雄据称在TikTok上传了一段视频,内容是建议如何应对一些想皈依伊斯兰教的青少年。
视频显示黄伟雄在一个活动中进行问答环节,并对这些想皈依伊斯兰教的青少年表示欢迎,但提醒他们无法登记及公开宣布自己改教。
他还分享了如何秘密改教的建议给这些青少年,以便向他人隐瞒改教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