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高庭表示,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因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成而被判的监禁7年及鞭笞2下的刑罚,并不算过重。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在书面判决中指出,法庭在判刑时已考虑到赛沙迪作为公众人物及年轻人表率的身份。
此外,赛沙迪还被罚款1000万令吉。他已就该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上诉案的案件管理日期定为明年1月16日。
“被告(赛沙迪)应被要求遵守更高的标准,并成为年轻人的榜样。”
“尽管这是他的首次犯罪,他仍有充分时间反思并纠正自己的过错。”
法官表示,赛沙迪指示两名党员在未获土著团结党高层批准的情况下提取100万令吉,并将其藏匿于青年团办公室,这表明他有不良企图。
关于挪用12万令吉选举筹款的指控,法庭裁定,将款项转入其个人账户是违法的行为。
“他完全没有必要将这笔钱转入个人账户,任何款项支付都可以通过ABBE公司的账户完成。法庭裁定被告有意图挪用资金。”
他进一步指出,赛沙迪辩称从未指示提取100万令吉,也不知道此事,但这一辩解不被接受。
“作为一名青年团领袖,他声称对如此大笔款项的提取毫不知情,这说不过去。”
对于挪用财产和洗黑钱的指控,赛沙迪辩称筹款是为了偿还他之前的开支,但未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这一说法。
去年11月9日,赛沙迪因涉及盗用土团党青年团超过10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及挪用逾12万令吉的财产而被判罪成。
此外,他还因将10万令吉从与土团青有关的公司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 (ABBE)转入其个人账户的两项洗黑钱罪名成立。
在刑事失信及挪用财产罪中,法庭分别判处赛沙迪监禁3年及2年;洗黑钱罪则各判监禁2年。然而,这些刑期将同时执行,他仅需服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