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武吉安曼廉正与标准执行部(JIPS)已对聋哑电召车司机黄荣强遭王室成员保镳殴打案件的涉案者,开启纪律调查档案(KST),并对该案的高级调查官和查案官,开启纪律询问调查报告(KET)。
他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民主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提问时说,涉案的王室成员保镖也因此被带上吉隆坡推事庭面控,而推事庭也已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对其作出判决。
32岁的一巡伍长莫哈末陶菲克因殴打对聋哑电召车司机黄荣强,被带上推事庭面控时认罪,被判罚款1000令吉。
根据指控,被告于5月28日上午11时40分,在十五碑一家酒店大堂前故意伤害47岁的黄荣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或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赛夫丁说,警方已根据关丹警区的报告,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和第148条文(持械骚乱),对筑路工人阿里亚斯声称遭一名彭亨王族“东姑”的儿子纠众持刀枪攻击受伤的案件,展开调查。
“警方已在9月27日将调查报告提交至彭亨州检察署,以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控状,5名被告涉嫌于今年6月6日凌晨12时20分,在直落丝丝路一座马槽,以利器致伤一名45岁男子,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并可在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5名被告分别是王室成员东姑艾迪安卡西亚(20岁)、莫哈道菲尔(32岁)、凯鲁阿兹哈(38岁)、聂诺希山(39岁)和莫哈末弗兹(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