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在大马喜力(Heineken)任职21年的前信息技术高级经理,因遭公司不公平解雇而获得89万3200令吉的赔偿。
工业法庭主席奥古斯丁安东尼表示,大马喜力重组旨在让该名前高级经理方慧全(译音,Heng Hui Chuen)不公平地离职,对她工作表现不佳的理由,仅是加速她离职的一种手段。
根据志期11月5日的判决书,奥古斯丁指出,工业法庭认为自任命新的转型和技术总监以来,原告声称受到不公平待遇,这是有证据和有道理的。
奥古斯丁说,喜力亦未能证明原告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工作表现不佳,并以此为由将其解雇。
而方慧全最后的薪资为每月2万2300令吉。
法庭谕令喜力支付方慧全19个月的欠薪,总额42万4270令吉,此外方慧全亦获得46万8930令吉,相当于21个月的薪资,作为复职赔偿。
他继指,事实证明,方慧全工作表现出色,多次获得晋升,最终在17年后,于2017年出任信息技术运营主管。
“原告一直在维持良好表现,她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表现都超出预期。然后在2017年和2018年,原告的表现符合预期。”
而喜力新任转型和技术主管郑倩仪(译音,Tee Chin Yi)对原告在2019年的表现仅是部分符合预期,而郑倩仪则是在同年6月任职。
他说,根据方慧全在2019年的表现,他无法自信地说,对方慧全的评估是公平,而且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文件来证明其年终评估的合理性。
他也说,很明显,方慧全的绩效下滑并非由于其个人过失或表现不佳,而是由于公司发生的许多变化。
“从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原告的下属被调至其监督和控制之外,使她的下属人数大大减少,这肯定会影响她所在单位的整体绩效。由于不习惯公司工作环境的试用期员工(郑倩仪),突然需监督一名长期任职的高级员工,原告如今不得不应对另一个突然的变化。”
奥古斯丁提到,所有产生的变化皆会对方慧全的表现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自2019年上半年她的表现出色,数名上司皆给予承认。
他表示,郑倩仪需要时间充分了解公司运作,以便更公平地评估方慧全,尤其郑倩仪如今已是处于试用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