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莫哈末纳因澄清,2024年宗教司(直辖区)法案颁布的教规,仅对穆斯林具有约束力,劝请不要散播误解。
他在面子书上撰文表示,这是为了厘清部分人士指控该法案威胁人民自由的误解。
“根据《联邦宪法》第9附表的第2项中的第1条,任何依据宗教司法案所颁布的教规,仅对穆斯林有约束力,并限于州的司法管辖范围内。”
“在教规具有约束力之前,须经由国家元首来批准全国伊斯兰事务理事会的建议。此外,教规也不得与任何成文法冲突。”
他表示,宗教法案是政府为提升穆斯林的法律和司法体系,保障他们获得公正权利所作出的努力。
“在宗教司法案下,伊斯兰宗教局、宗教司和伊斯兰法庭之间的权力分离将更为明确。伊斯兰法庭的司法管理与宗教司管辖下的伊斯兰法律,将由不同的法令进行规范。”
他强调,虽然个人的自由权力受到《联邦宪法》的保障,但这些自由并非绝对的,因为它受特定条文如第8(5)(a)、第10和第11(5)条的限制。
他也说,制定法规是主权国家的特征,任何人都不得随意违反宪法原则。
他也指出,对个人自由的限制并不意味著人权受到侵犯,因为人权的合法性由《联邦宪法》来确立,如一些教规是为了符合当地的情况,以规范伊斯兰教的实践。这些教规也禁止信奉偏离正统伊斯兰教义的异端信仰或观点。
因此,他呼吁各界不要在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社群中,制造对宗教司法案的疑虑,避免引发对该法案的误解,从而阻碍政府加强国内伊斯兰行政的努力。
“我们应尊重由宗教司所颁布的教规,因为宗教司是负责提供伊斯兰教法建议的权威机构,这一点已在《1993年伊斯兰法行政(联邦直辖区)法令》第33条中规定。”
莫哈末纳因早前确认,宗教司法案将于10月14日开始的国会下议院上进行二读及三读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