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2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至今已有11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诉求得到了解决。
法迪拉今日出席1963年大马协议行动理事会会议,并于记者会上称,在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领导下,其中7项诉求是在这2年内得到了解决。
他表示,这彰显了安华解决沙巴与砂拉越相关诉求的诺言。
“在第十任首相领导下,沙巴与砂拉越的公共工程局获认定为技术部门,价值5000万令吉以内的项目,都由各自的公共工程局自行处理。”
他续称,其他亦涵盖天然气供应监管权移交予州政府;修订《1995年内路税收局法令》以委任沙巴与砂拉越政府代表纳入内陆税收局董事会;沙巴与砂拉越司法机构纳入联邦政府管理。
“此外,还有归还联邦保留的砂拉越与沙巴土地的特别指南、将沙巴电力私人有限公司与电力监管权从联邦政府移交予沙巴政府、修订《联邦宪法》第95条文以调整砂沙立法权。”
法迪拉指出,在第九任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任内共有3项诉求获得解决,分别是移交西巴丹岛与利吉丹岛行政权予沙政府、修订《联邦宪法》第1(2)条文与第160(2)条文。
“以及,将深海渔业许可和管理权,授予沙巴与砂拉越政府。”
他表示,把液化石油气监管权移交予沙拉越政府,则是第八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任内唯一解决的诉求。
法迪拉还提到,1963年大马协议行动理事会会议至关重要,让政府得以对尚未解决的诉求进行后续行动。
“基于这一承诺,我们决定通过委任行动理事会成员,来加强联邦、沙巴、砂拉越之间的磋商结构。”
今日的1963年大马协议行动理事会会议,是该理事会本年度的首次会议,并由首相安华进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