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望生27日讯)前首相兼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因发表触及3R(种族、宗教和王室) 课题的言论,今日在《1948年煽动法令》下被控,惟他并不认罪。
慕尤丁在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聂塔米兹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慕尤丁被控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根据该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允准慕尤丁以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本案于11月4日重新过堂。
根据控状,慕尤丁于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Perasu)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附近的空地,发表煽动意味的言論。
慕尤丁当时声称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召见宣誓出任首相。
由6名副检察司组成的主控团以拿督乌马赛夫丁为首,慕尤丁的5名代表律师分别是阿米尔韩扎、仄丹杰瓦尼、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哈山、莫哈末纳西尔,以及玛丽雅娜。
乌马赛夫丁在庭上建议把慕尤丁的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阿米尔韩扎则要求法庭考量先前在相同条文之下的案件,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法庭较后允许慕尤丁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此案在11月4日重新过堂。
慕尤丁今早在数名国盟领袖陪同下,于上午8时43分抵达话望生法庭;陪同者包括国盟总秘书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宣传主任拿督斯里阿兹敏阿里等人。
昨日,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证实接获总检察署的指示,慕尤丁将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导致憎恨、藐视或对任何统治者或任何政府产生不满)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