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马大新青年表明,反对对警方以《煽动法令》来剥夺言论自由。
该组织发文告说,警方在数天前接获多起投报后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对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展开调查,马大新青年强烈反对此行动。
“在《煽动法令》第二条款下,任何行动、演讲、言论或出版物只要具有‘煽动倾向’,就是煽动。此注释是非常广义且摸棱两可,若遭滥用是非常危险的。”
该组织说,《煽动法令》的滥用明显钳制了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十条所赋予所有公民的言论自由。
“虽然大众和执政党普遍不赞同慕尤丁的言论,但他仅仅是在依据事实陈述个人经历和进行讨论,不应该被扣上“煽动”的罪名。
文告说,希盟在2018年全国大选的竞选宣言就大肆扬言要废除《煽动法令》。可如今执政后的团结政府非但没有履行当初的承诺,反倒进一步援引该恶法来对付政敌。
“现今的行为又和当初他们谩骂的前朝政府有何区别?”
马大新青年强烈要求现任政府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捍卫国家的民主,还人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新青年也提醒当权者从今以后都别再援引《煽动法令》,否则将进一步失去人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