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认为,任何尊重宪法并遵守法律的非穆斯林人民,都不应被冠以“异教徒”(kafir harbi)的称号。
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发声明指出,因为这不符合“kafir harbi”的定义,并且不具备宗教学者所设定的特征。
声明表示,将某位人民标签为“敌对异教徒”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因为这说明可以合法攻击他们,无法保障和平,以及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
“在马来西亚的背景下,任何非穆斯林国民都不应被归类为‘异教徒’。”
“因此,为部分人民冠上这种称号,是一种极端且过度的行为。”
“至于在当今时代下,如果要探讨‘敌对异教徒’的概念,那么这个术语可以用来形容那些敌视并攻击穆斯林的犹太复国主义者和以色列,他们将穆斯林驱逐出家园和祖国。”
根据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的说法,“敌对异教徒”这一术语是用来指代那些不受穆斯林保护,并且对穆斯林发动攻击和作恶的非穆群体。
昨日,民主行动党中委成员谢奥马、谢瑞詹和雪芙拉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要求于伊党和国盟演讲活动中,把行动党形容为“异教徒敌人”做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