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5日讯)KK Mart袜子亵渎宗教案三度过堂,总检察署今日修改控状,KK Mart创办人拿督斯里蔡志权夫妇等5名被告在控方撤控下获当庭释放;不过两家涉及的公司,即KK Mart连锁便利店,以及袜子供应商新建昌有限公司则在认罪下,各被判罚6万令吉。
KK Mart袜子风波案自今年3月起闹得沸沸扬扬,根据原本的控状,不仅KK Mart和新建昌公司被起诉,连带这两家公司的5名负责人,也遭到起诉。
不过,主控官玛斯里今日在莎阿南法庭上接受辩方陈情书后,即宣布撤销对KK Mart和新建昌有限公司5名负责人包括蔡志权和罗秀梅夫妇的控状,使得5名被告当庭获释。
至于以公司名义被控的判决则在今日一并有了结果,即KK Mart总经理郑国兴贤和新建昌有限公司董事苏惠珊(音译)今日代表各自公司上庭,在法官莫哈末阿纳斯面前聆听控状后,即承认有罪。
此案法官莫哈末阿纳斯作出判决前强调,此案涉及国家社会敏感课题,并敦促KK Mart和新建昌公司未来要避免重犯类似事件,因此判处两家公司各罚款6万令吉,并限时3天缴清。
随后,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基于总检察署撤销控状,故宣布KK Mart创办人拿督斯里蔡志权和罗秀梅夫妇,及新建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振、董事吴丽怀(译音)与苏惠珊(译音)等当庭释放,并归还所有保释金。
根据控状,KK Mart 因贩卖印有“真主”字样的袜子,而抵触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伤害他人宗教情感)被控;新建昌有限公司则是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被控,并在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下同读。
辩方律师拉兹峇星在庭上透露,根据7月19日陈情书,要求修改控状内容,撤销对5人的指控,仅将KK Mart 和新建昌公司列为被告。
同时,拉兹峇星也向法庭求情,基于KK Mart 和新建昌公司已诚信道歉并认罪,加上在此风波中蒙受重大损失,故此希望地方法院给予轻判。
据早前报导,国内社交媒体于3月13日流传一张拍摄于双威镇KK超市门店的照片,显示超市内售卖一款印有“Allah”(真主)字样的袜子。
KK Mart创办人蔡志权和罗秀梅夫妇,及新建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振、董事吴丽怀(译音)与苏惠珊(译音),随后即因袜子风波,于3月26日被控上庭。
有关案件原定4月29日过堂,然而辩方律师团因要提呈陈情书,控方也需收集案情文件,因此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展延此案择定6月10日过堂。
截至6月10日,控方副检察司凯鲁阿兹林鉴于辩方提呈文件和陈情书,向法官提出需时间检讨案情,法官再次展延择定至今日7月15日过堂。
根据原本的控状,KK集团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蔡志权及妻子罗秀媚(译音),早前双双被控故意伤害宗教情感罪。
两人是在《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伤害他人宗教情感)下被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