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强调,年销售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家,暂时无需签发电子发票。
不过,她说,政府也鼓励小商家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配合国家迈向业务数码化的愿景。
“政府将会尽力帮助相关商家,其中一些措施包括允许微型及中小企业,每个月只需发出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单一电子发票,并在下一个月的首7天内交给内陆税收局。”
林慧英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有两种提交电子发票方式,分别是通过不涉及额外费用的MyInvois网站和销售点(POS)系统,或与MyInvois系统整合的商业会计系统。
她表示,政府也提供税务优惠来帮助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使用这一系统,包括缩短资本补贴申领期限,以及微型及中小企业所承担的咨询费开销,将享有每个课税年高达5万令吉的扣税。
她说,政府将采取“教育和纠正”方式,以确保电子发票能够在过渡期更灵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