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说,参与第二5G网络的移动网络营运商(MNO),仅限持有一个实体公司的股权。
她说,此举旨在促进2个实体公司之间的良性竞争,共同开发大马5G网络基础设施,确保公众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服务。
她说,根据MNO与国家数码公司(DNB)的协议,每个MNO必须选择在双5G网络模式中,在A和B两个实体公司当中选择其一。
“在申请人资料包(AIP)的过程结束后,成功得标者将领导实体B,至于竞投不成功则会留在实体A。
“那些在实体B的公司将售出他们在DNB的股权,确保形成两个不同的实体。”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针对希盟金宝区国会议员张哲敏的附加提问作答,后者欲了解政府是否会禁止同一个电讯公司,在2家5G网络公司中持股,从而促进更具竞争优势的5G服务。
通讯部早前指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启动程序,以鉴定和委任开发大马第二个5G网络的MNO,并在7月1日发出申请人资料包(AIP)。
在这之前,国内4大MNO,即杨忠礼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天地通数码网络(CelcomDigi)有限公司、明讯,以及U Mobile私人有限公司,与DNB和财政部机构(MOF Inc)于2023年12月1日完成认股协议,为过渡至5G双批发网络模式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