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槟州海底隧道弊案主要证人拿督扎鲁阿末供称,他在2018年向反贪会给供时,并未提到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曾向他索取,海底隧道未来10%的收益。
槟州海底隧道弊案证人弹劾程序今续审,作为本案第23位控方证人的扎鲁,是海底隧道项目发展商Consortium Zenith有限公司的董事。
他今日在接受林冠英律师雷尔的交叉盘问时坦言,自己当时获悉反贪会的主要调查对象是商人加纳拉惹,因此才未在口供中提及林冠英索贿一事。
雷尔:在这(反贪会口供)之中,没有提到10%(收益)吗?
扎鲁:我被告知要专注于加纳拉惹。
雷尔:不,请专注于这份口供。
扎鲁:是的,不在证词之内。
在今日的庭审中,扎鲁亦称自己曾告知反贪会,他与林冠英在2017年8月28日,一同前往加纳拉惹的住所。
他指出,三人一同商议了如何透过联邦政府的项目,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加深关系。
“林冠英说,他与槟州政府不会反对皇家空军的项目。”
扎鲁补充,在二人离开之前,加纳拉惹还要求与林冠英合影。
最终地庭法官阿祖拉择定,于7月19日续审此案。
根据第一项修改控状,林冠英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利用职权向商人扎鲁拥有的公司索贿330万令吉,以协助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州海底隧道和主要道路工程合约。
他被指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间,在槟城光大的槟州首长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修改控状则指出,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向扎鲁要求海底隧道未来10%的收益,作为协助其获得相同工程合约的酬劳。
他被指于2011年3月在吉隆坡一家酒店犯下上述罪行。
林冠英还面对两项控状,指他致使两块总值近2亿零880万令吉的槟州政府土地,脱售给海底隧道发展商,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今年1月,法官阿祖拉对控方提呈的108页供词进行审查,发现有31页的供词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决定批准辩方的弹劾证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