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6日讯)落实1998年娱乐管制法令20年后,吉兰丹州政府同意起草2024年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案,预计将在下次州议会提呈相关法案。
丹州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法兹里表示,根据研究,负责研究实行丹州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的委员会建议废除现有的《1998年娱乐管制法令》,以制定新法取代。
他说,2024年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草案已在5月8日所召开的第9次州政府会议上进行审议,并在同月15日获得通过。
“同时,研究实行丹州娱乐和娱乐场所管制法的委员会,正在研究和起草新法案下的条文。”
他今日在州议会回答瑟美拉州议员诺山苏莱曼的提问时表示,正在起草的法案将涵盖制定新罪行,包括禁止娱乐活动含有、宣扬、具有或注入与人品、伦理和道德产生冲突和抵触的元素。
罚款增至5万
“此外,支持或正常化LGBTQ(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及酷儿)群体,破坏种族和谐和团结,侮辱宗教,以及男女之间没有边界和控制自由交际行为,也是罪行之一。”
他提及,阐明在法案中的罚款数额将从2万增至5万令吉,从而警告个人或群体遵守法律。
莫哈末法兹里也说,这项新法案亦将改进和加强,与调查和充公电子产品在内的娱乐设备的执法程序权力。
“将考虑网络媒介,以电子方式处理准证申请、售票和提交通告,以及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搬迁或储存扣押物品的费用,将充当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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