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任何将先知穆罕默德诞辰列为公假的私人领域公司,雇主需提供员工多一天补假。
劳工局指出,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条文,每位雇主每年需提供员工11天有薪公共假期,其中5天是强制公共假期。
“5天强制公期包括国庆日、国家元首华诞、苏丹或州元首诞辰或联邦直辖区日、劳动节和马来西亚日。”
劳工局透露,在扣除5天强制公共假期后,私人领域雇主可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所列出的假期,选择6天作为员工的公共假期。
“可供选择的公假包括先知穆罕默德诞辰、农历新年、卫塞节、开斋节、哈芝节、屠妖节、圣诞节,及可兰经降世日等,一般各州属的公假选择会有所不同。”
为此,劳工局表示,任何原本将先知穆罕默德诞辰列为公假的私人界企业,在今年9月16日与马来西亚日的公假重叠,应额外为员工提供一天补假。
针对首相署内阁及宪法与政府内部关系组宣布,今年先知诞辰落在9月16日与马来西亚日重叠,9月17日隔天没自动补假。劳工局解释,公务员虽没补假,但私人界不受限制。
劳工局表示,根据雇主联合会的建议,私人领域的公司和雇主如果将先知穆罕默德诞辰列为公共假期,就必须给员工享有多一天补假。
“为此,员工是否享有多一天公假,取决于私人领域的公司雇主是否将先知默罕默德诞辰列为公司的11天的公假。”
劳工局重申,尽管《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并未规定公共假期重叠必须享有多一天补假,不过,若有必要,政府可以另择定多一天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