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8日讯)猫山王农民暂缓令申请被驳回!上诉庭裁决,在此期间,在未经法院同意前,任何一方都不得在上诉期间,在诉讼人的土地范围上拆除建筑物或砍伐榴梿树。
根据《今日自由马来西亚》(FMT)的报导,以拿督李瑞成(译音)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听取农民代表律师和州政府的冗长陈述后,驳回了农民暂缓令的申请。
他说,李法官裁决,未经法院许可下,任何人不得破坏土地上的建筑物。

此外,第五答辩人(彭亨农业发展机构 / PKPP)须维护受影响土地上的榴梿树,包括灌溉、施肥、搭建防护网、防范野生动物等,并对榴梿进行收成。
无论如何,在上诉案结果出炉之前,第五答辩人(彭亨农业发展机构 / PKPP)需对期间所收取的榴梿果实进行核算。

第五答辩人(彭亨农业发展机构 / PKPP)需每月提供宣誓书,在每月10日前提交,说明收获的榴梿果实、收获的土地、果实的等级及其销售价格等。
抢救猫山王联盟对此判决感到遗憾,正研究是否要申请上诉庭三司重新检讨此判决。

4月24日,关丹高庭驳回农民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理由是州当局的决定不存在非法、非理性或恶意。
131名农民挑战州政府把土地租赁予彭亨皇家榴梿集团,并入禀上诉庭申请临时暂缓令,以禁止州政府在上诉期间,将他们赶出榴梿园。

经过4年的抗争,劳勿猫山王农民挑战州政府把土地租赁予彭亨皇家榴梿集团的司法审核诉讼,在今年4月24日终遭到高庭驳回,并被谕令支付60万令吉堂费。
承审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在第15页的判词中,对两批分别为104人及82人的劳勿猫山王农民于2020年8月入禀关丹高庭,挑战彭亨州政府将榴梿地租给彭亨皇家榴梿集团而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而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表示,该决定以及发出驱逐通知的决策过程,并没有任何不当或不合理之处。
无论如何,抢救猫山王联盟正在研究,是否要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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