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整体调查显示,为向新加坡一家银行贷款9亿7500万美元而准备的5份文件,均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签署。
诺艾达今日在高庭作为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与洗钱弊案的第49名证人作证时表示,尽管有些许笔迹上的差异,但她仍坚信情况确实如上所述。
她在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盘问时承认,2018年纳吉录口供时,没有对他出示相关的5份文件。
询及文件上的签名笔迹是否有差异时,她表示,从笔迹来看,确实有差异。
旺阿兹万:“这5份是关键文件,证明了被告(也就是纳吉)在批准德意志银行9亿7500万美元贷款时的滥权行为?”
诺艾达认同表示“是的。”
旺阿兹万“纳吉不获允做出解释,这5份文件是否为他所签署的?”
诺艾达也认同说“是的。”
此前,副检察司阿克兰对此提出质疑,指诺艾达并非笔迹鉴定的专家。
不过,此案主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驳回了以上的质疑,并且指证人是依据观察做出的回答。
随后旺阿兹万表示,反贪会的调查草率,没有记录纳吉有利于自身的辩护言论。
在所面对的一项指控中,纳吉被控在担任财政部长、一马公司顾问委员会主席及一马公司唯一股东时,滥用权力,向德意志银行获得了9亿7500万美元的贷款。
纳吉也被指控在为一马公司向德意志银行索取了另外一笔2亿5000万美元的贷款,也采取了相似的步骤。
控方指,为了防止被发现,纳吉使用了迂回方式,把两笔总额4400万令吉的交易,存入了自己的户头。
控方于开庭陈词中表示,纳吉与正在潜逃的商人刘特佐串谋,从一马公司窃取了数百万令吉。
纳吉的辩护则是,相信存入其户头的全部资金,都是来自阿拉伯王室的捐款。
他表示,刘特佐与一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勾结,造成了损失。
纳吉面临4项滥权以及21项洗钱指控,涉及金额22亿8000万令吉,他涉嫌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将一马公司资金存入自己的户头。
案件择定于周一(5月27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