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入禀高庭,起诉沙地国际石油公司(PSI)首席执行员帕特里克及一家英国律师事务所,寻求18亿3000万美元(87亿1000万令吉)的赔偿。
一马公司是于本月7日,透过林志伟律师楼入禀高庭,并将帕特里克(Patrick Andrew Marc Mahony)及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 & Case LLP)列为第一与第二答辩人。
根据其索赔声明,一马公司指控其与沙地石油之间的数十亿美元合资协议遭到了后者的误导,帕特里克声称沙地石油是由沙地前国王阿都拉所持有。
“一马公司最终的合资伙伴并非沙地国际石油公司,而是沙地石油控股(开曼)有限公司(PetroSaudi Holdings (Cayman) Ltd)。”
声明称,与沙地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使得一马公司蒙受了18亿3000万美元的损失,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竭力掩盖这一欺诈行径,更导致一马公司无法更早地揭露这一骗局。
“纳吉滥用权力来保护自己与同伙,透过阻挠调查来掩盖欺诈行径,并动用权力开除了质疑他的高级公职人员,这包括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甘尼)与时任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
一马公司目前正寻求法院庭令,以寻求帕特里克与伟凯律师事务所赔偿18亿3000万美元。
今年4月1日,一马公司前法律顾问吕爱霜供称,一马公司与沙地国际石油公司的合资企业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2009年至2011年间,1MDB公司和沙地国际石油公司签订联营协议,在协议下,1MDB给联营公司投入10亿美元资金,以换取联营公司的40%股权。
2019年,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作供时表示,1MDB和沙地国际石油联营公司,是一个失败的联营计划。
据称,1MDB在这之中共损失了18.3亿美元,而纳吉亦在一马案中被控25项洗钱和滥权罪,控状指他在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涉嫌将1MDB资金存入其帐户,金额高达22亿8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