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国会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委员会主席梁自坚表示,该委员会已做好准备随时召开紧急会议,以审核就任选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并向政府及国家元首提交意见和建议。
他表示,该委员会同意,任命选举委员会新任主席的程序应该公开地进行,并与国会协商。
他指,该委员会也准备好召开会议,审查选委会主席职务的候选人,并向政府及国家元首举荐。
他说,该委员会也留意到5月9日,包括净选盟在内的80馀个非政府组织、智囊团及社会知名人士联合发布的文告,内容是吁请政府任命选委会新任主席时,需采取透明及协商的程序,也敦促国会委员会审核事先审核候选人。
“如选委会这般公共机构的主席,其透明及协商的任命程序对于健康地、稳定地民主,以及灌输公众对于我们的机构信心至关重要。对我们民主至关重要的机构,必须独立且不受政治影响地运作。”
梁自坚也是公正党的士拉央国会议员,是于今日透过文告如是表示。
他指,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下的昌明政府在建立独立国会服务、设立监督员办公室、颁布资讯自由法、审查总检察长的作用、改善选举制度等方面不断努力,证明了其对于机构改革的承诺。
“国会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委员会将继续与政府密切合作,采取相关措施,以加强我们的机构及公职人员的透明度、独立性以及问责制。其中,许多的改革涉及结构和法律,因此需要时间来充分研究与实施。然而,选委会主席一职的空缺正值紧要关头。”
他说,正如净选盟5月9日的联合文告中提及,“选委会扮演著关键性角色,以规范选举的进行、审查及修正选名册,以及划分或重新划分选区等”。
他指,选委会的角色未来的数个月,甚至数年内依然相当重要,因为该机构依据联邦宪法第113(2)条文和第13附表监督选区的划分工作,这或将影响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选举过程。
“鉴于此事的紧迫性及重要性,国会人权、选举及体制改革委员会随时准备好召开紧急会议,以审查任何被考虑为出任选委会主席职位的候选人。并且向政府及国家元首提交我们的建议与意见,以协助国家元首以及统治者会议依据联邦宪法第114条文行驶酌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