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联邦政府拖欠沙巴40%税收所得司法复核上诉申请案今展延,上诉订敢于5月24日案件管理。
由拉文德兰巴拉玛古鲁、末纳兹兰末加札礼和朱家成3名法官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在亚庇法院聆听了联邦政府、沙巴州政府及沙巴律师公会三方代表律师的陈词后,择日5月24日为案件管理。
此上诉案上诉人,即联邦政府是针对亚庇高庭之前允许沙巴律师公会就联邦政府未遵照联邦宪法,归还在沙巴所征收到的40%净税收司法复核申请的裁决,提出上诉。
本案今早开庭时,代表沙巴州政府的东姑弗亚律师向法官申请介入成为诉讼的一方,虽遭到沙巴律师公会代表律师的质疑动机和反对,不过最终成功说服法官获准参与。
代表联邦政府的总检察长在公堂上指出,联邦政府在上诉中的论述有二,其一:沙巴律师公会是否有法定资格起诉联邦政府,其二:联邦和州之间的税收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总检察长:答辩人无资格提诉讼
总检察长指出,联邦和州目前仍针对归还40%税收的事项展开磋商和谈判,仅关乎及联邦和沙巴州政府双方的切身利益,况且目前已经有个机制可以在双方出现歧异时,进行独立审核,因此答辩人(沙巴律师公会)并无法定资格就此事提出诉讼。
针对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他说,高庭法官在允准律师公会的司法复核申请案中也指出,40%税收所得特别拨款乃属于行政动作,即完全属于行政机构的权利范围。
沙巴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惹耶指出,总检察长并没有针对联邦政府自1974年到现在都没有对特别拨款进行检讨一事做出明确回复。
“因为这项年度40%税收所得,所以联邦政府每年都必须从统一户头中,将从沙巴征收到的40%净税收所得,转至沙巴州政府的帐户。
答辩律师指出,虽然有明文规定要归还40%税收的义务和检讨的必要,但联邦和州却自1974年开始,便再也没有跟进,直到48年后才再次检讨。
“政府现场的立场就如告诉你,就从2022年的检讨重新开始,中间的48年就算了吧!”
“您是想告诉大家这是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吗?如今已经是2024了,不过现在我们连40%到底是多少都不知道,而你们却还在磋商谈判。”
“我们不是说不可以磋商谈判,我们要知道的是中间那48年到底是如何了?”
主审法官拉文德兰:那么针对法定地位资格的质疑又如何?
上诉人搞错法定地位资格门槛
他指出,公众利益诉讼的门槛有二,第一:要证明大众利益受损,第二:要证明是否存在失职,而联邦政府多年来没有对州政府履行义务责任,就是天大的失职,法庭因此有权审理。
作为案件介入参与一方代表律师东姑弗亚陈词时指出,州政府对答辩人在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的立场是完全相反。
东姑弗亚援引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指出,40%税收特别拨款顶多是作为一种想像目标的条文,而非并非一种绝对权利。
“况且,根据宪法第112D条文,特别拨款还必须根据财力状况和州政府的需要而定。”
“州政府向联邦政府提出的要求和考量,并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各种考量之间都要取得平衡。”
“沙巴律师公会认为112C条文是强制性的。我门的看法则不然。”
东姑弗亚:律师公会不应插手
“至于律师公会是否具备法定地位,我认为只有沙巴政府和联邦政府才有资格谈论。其他人包括律师公会都不应该在复杂的政治和经济政策议题上插上一脚。”
律师公会答辩律师在陈词尾声阶段指出,律师公会是针对1974开始的中间48年的拨款检讨空档期提出挑战,而并没有针对2022年重新启动的检讨提出挑战。
“你不能在新一轮的检讨中,将过去的48年完全排除掉。人民有权知道这些,这关乎到公众利益。”
三司之首拉文德兰在聆听了3方陈词后,遂排期5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再择日宣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