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高等法庭今日获悉,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认为,空壳公司黑石亚洲地产伙伴私人有限公司(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rtner)为沙乌地阿拉伯政府控制或拥有。
黑石公司是一家离岸公司,曾从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接收来自的数百万美元的资金,这些资金随后被汇入纳吉的个人银行帐户。
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员诺艾达表示,在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记录证词时,纳吉向反贪会通报了此事。
在接受纳吉律师旺阿兹万艾曼的交叉盘问时,诺艾达表示同意辩方关于黑石公司与纳吉个人帐户(尾号9694)之间交易问题的说法,即纳吉相信离岸公司为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所有,并认为2012年汇入其其银行帐户的逾9000万令吉款项来自该公司。
旺阿兹万:你同意吗?当反贪会官员从纳吉那里获取证词时,纳吉说他相信黑石公司由已故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和沙乌地阿拉伯政府拥有或控制?
诺艾达:是的,没错。
根据记录,黑石公司是一家由在逃富商刘特佐或其合伙人陈金隆控制的公司。
旺阿兹万:你同意吗?在反贪会记录证词期间,纳吉从未被出示任何文件证明陈金隆是黑石公司的受益人?
诺艾达:同意。
诺艾达也同意,纳吉从未指示陈金隆在2012年将9089万9927令吉30仙汇入他的个人银行帐户,她亦同意反贪会没有就该交易向陈金隆获取任何证词。
据报导称,黑石亚洲地产伙伴私人有限公司为刘特佐成立的一家空壳公司,其名称与美国私募巨头黑石集团(Blackstone)相似,但两者并无关联。
刘特佐故意为其控制下的离岸空壳公司采用这种命名惯例,以模仿信誉良好的实体企业,作为其从1MDB窃取数百万美元计画的一部分。
纳吉在1MDB贪污案中共面对25项罪名,其中4项涉嫌滥权收取近23亿令吉贿金,以及21项涉及逾20亿令吉的洗黑钱罪名。
本案承审法官为拿督科林劳伦斯塞,案件于下周二(30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