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7日讯)卫生部指出,本地市场上所有品牌面粉的过氧化苯甲酰含量,均未超出法律所允许的比例。
卫生部今日发文告指出,1983年食品法令下的1985年食品条例,允许面粉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改良剂,其使用量不得超过每公斤50毫克(50mg/kg)。
“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标准计划成立的国际机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已允许在小麦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惟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60毫克。”
“在这方面,作为国际评估机构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已评估并确认,过氧化苯甲酰在大马和国外的食品中使用一定的量属安全。”
文告指出,该部知悉在社交媒体上重新流传的小麦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课题,以及据称此物质对健康有害。
它说,为避免公众混淆,卫生部此前曾在2012年和2017年发布两篇文告,以说明此事。
文告提到,如果食品法典委员会和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等国际机构,有最新科学证据证明任何食品成分对健康有害,卫生部对此是随时做好准备,并将采取适当行动。
它说,卫生部也一直在监督市场上各品牌面粉,以确保过氧化苯甲酰含量在允许比例内。
“卫生部始终对可能威胁消费者安全的事项保持警惕和关注。”
“如果消费者对任何食品安全问题有疑虑,可联系任何邻近的县卫生署、州卫生局,或浏览食品安全和素质计划的网站和面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