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我国电子发票机制的即将落实,但许多商家仍对此一头雾水,对此大马中华总商会,主办《老板必知:如何应付电子发票》线上座谈会,为商家答疑解惑。
这场座谈会主讲人为YYC Tax Consultants税务执行总监兼税务实务领导周德谦,出席者包括中总商务组主任拿督廖俊亮、中总社会经济研究组主任李伟丞硕士等。
周德谦表示,电子发票的落实可带来许多益处,当所有商家的发票系统都连结到政府的云端上,只要卖家向买家开出电子发票,买家也能在系统上获知详情,从而可减低交易发生的错误、更容易报税,并减少所需人力,从而达到省钱省时间的效果。
“电子发票除了是为了要记录你的收入,更重要的目的是证明开销,任何人只要是做生意,无论是自由职业者(提供服务或卖货)、信托、社团、合伙企业、公司等,只要是商业活动,无论是卖给其他生意伙伴,卖给消费者或卖给政府都需要电子发票。
因此,为了让商家能够落实电子发票机制,他表示,政府也向商家开放高达5000令吉的数码化补助金,这是个配对补助金,如相关花费为2000令吉,商家需先支付1000令吉,政府才会提高1000令吉的补助。
“同时,当电子发票正式落实,内陆税收局将提供MyInvois应用程序,该服务是免费的,只要有所得税注册号码,便可使用相关应用程序开发票,而且智能手机也能使用该程序。”
然而,他表示,虽然商家能透过MyInvois系统开立电子发票以降低成本,但仅适用于少量交易,对于大量交易的商家,他们需要耗资寻求软体公司的协助,透过应用程式介面(API)连结MyInvois系统。
对于税务局的系统能否应付电子发票的实施,他表示,税务局曾扬言系统99.7%的几率不会宕机,且若宕机事件发生,商家可在72小时内补开发票。
小题:7种情况需自助开电子发票
他表示,付款方有7种情况需开自助电子发票(Self-bill e-invoice),即给佣金,向国外购买产品或服务、发红利(如投资基金)、电子商务交易(购货),博彩发中奖款,向没有做生意的个人买东西(租房产)以及分发利息(银行)
“对于餐饮业或超市商家等有著大量顾客不需要发票的情况,商家则需集合该月所开出的单据,制作综合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该发票需在每个月结束后的7日(日历日)完成。
“然而,面临先前表示不需要发票的客户,事后突然想要发票的情况,若商家完成综合电子发票后,可拒绝客户的要求。”
对于员工报销,他直言,最佳的情况,便是员工要求商家,以报销方公司的名下开出电子发票,但需要记住公司所得税注册号码。
“倘若商家拒绝,而公司仍想以员工名下的电子单据申请扣税,那么公司的政策需列明允许员工相关报销的条例,如员工手册、公司通告等。”
他补充,并非所有生意都能开立综合电子发票,其中包括卖车、卖机票、卖建材等。
他也提醒,若无法落实电子发票、自助电子发票及综合电子发票,将可能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20(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200至2万令吉的罚款或不少于6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