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他能获得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赦免一半刑期和居家服刑,或许是根据他任相期间的贡献,以及案件审理存在不公平,而做出的决定,甚至还称是如果他是罪犯,那么不可能依然受爱戴及欢迎。
纳吉的面子书专页今天以“为何前国家元首下达谕令,让纳吉获得刑期减半以及居家服刑?”,来解释他获得特赦的理由。
文中表示,大马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在位期间,公平及明智地解决了我国许多问题及冲突,这点无可置否。
“作为一个公正及英明的统治者,陛下是否也看到以下事情?”
“第一、纳吉收到来自沙地阿拉伯6亿4200万令吉的款项,包括直接从沙地阿拉伯财政部收到的款项,尽管他能使用,但没有亲自使用这笔款项,而是将全部作为慈善,包括国内所有的清真寺以及连续4年的水灾援助。”
“第二、纳吉受到惩罚只因法官表示捐出4200万令吉不属于纳吉的权利,尽管这是一笔已经获得批准并且用于慈善的基金。”
“第三、纳吉案件中存在许多不公义现象,包括我国高阶法官委任违反了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
“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案件法官在审判开始后,忽然被换成刑事案件经验最少的法官,因为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也在他写的书中抱怨对原来的法官不满。”
“这国家最为人关注的案件,竟由从来毫无经验的资历最浅的法官来审理。”
纳吉:案件审理不公平
文中也表示,上述的4200万令吉并非所指来自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而是马来亚银行的贷款,当时的法官则仍担任马来亚银行的公司秘书及首席法律顾问,所以声称款项来自公务员退休基金局的指控理应被撤销。
“法庭临最后一刻才拒绝纳吉使用御用大律师的权利,在律师被替换后,纳吉的审理也没获得延期。”
“纳吉的律师不被允许依照现有法庭规则辞职,但被要求安静坐在庭上,直至纳吉被送监,是大马甚至世上前所未有过的。”
“那些被刘特佐支付远超4200万令吉,还出于个人目的将钱藏匿海外的个人,没有被起诉,但却成为针对纳吉的证人。”
“沙巴及砂拉越首席大法官坚称,对纳吉造成极大的不公,正确的判决应该是纳吉被释放。”
文中甚至称:“纳吉至今仍然深受人民的爱戴及怀念,如果他真的是个毁掉国家的罪犯,那么他不可能仍然受人民爱戴及欢迎。”
自称为国家做出贡献
文中还例举了纳吉从担任彭亨州务大臣到担任首相的贡献,包括将国家从两次重大危机中拯救出来,即2014年-2016年油价大跌和大衰退;国家资产和储蓄从8000亿令吉增至逾两兆令吉、令大马迈入高收入国家门槛地位、实施国家转型计划、敢于实施消费税(GST)及合理化津贴等不受欢迎却必要的经济政策。
“还有推行一马援助金(BR1M)、一马人民商店、一马诊所以及取消所有中小学政府收费等利民计划或政策;也实行了许多推动国家发展的项目,如马中关丹产业园(MCKIP)、泛婆罗洲高速公路、中枢大道(CSR)高速公路、轻快铁第一及第二干线衔接、轻快铁第三干线、捷运第一及第二干线、东海岸铁路计划(ECRL)、马新捷运(RTS)及隆新高铁(HSR)等被认为改变大马局面项目。”
“买回南北大道(PLUS),并置于公积金局及国库控股之下、分配东海岸州属、沙巴及砂拉越更多拨款、解决敦马哈迪出任大马第4任首相后遗留下,可令国家每年损失150亿至200亿令吉的独立发电厂(IPP)单边协议,以及拯救了宝腾等。”
文中提到,国家元首有一众顾问,包括法律顾问,他们就纳吉的成就、优点以及案中的不公问题,向陛下提供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