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6日讯)因KK MART售卖印有“真主”字眼袜子,KK集团创办人兼执行主席拿督斯里蔡志权及妻子罗秀媚(译音)今日双双被控故意伤害宗教情感罪。
二人是在《刑事法典》第298条文(伤害他人宗教情感)下被控,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惟二人皆不认罪。
蔡志权律师拿督拉什峇星今日在庭内向法官表示,根据这项条文下的1年监禁刑期,则5000令吉的保释金属于较为合适的金额。
“我的当事人公司拥有5000位员工,旗下810间分店遍布全国,他亦是活跃于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慈善家,因此我相信他没有理由会逃跑。”
他表示,此类案件在推事庭的保释金,一般定在3000至5000令吉,因此请求承审法官将保释金额定在5000令吉。
惟地庭法官莫哈末阿纳斯表示,推事庭与地庭不可相提并论,因此最终将保释条件定为1万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
KK MART袜子风波延烧至今第二周,尽管蔡志权已于本月16日亲率供货商与管理层召开记者会鞠躬致歉,同时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亦已向超市发出严厉警告,但事件并没有告一段落。
除了蔡志权夫妇及新建昌有限公司3董事于今日被控上莎阿南法庭外,早前,沙巴男子瑞奇与隆市男子卓伟隆因在面子书评论与调侃此次事件,双双因冒犯伊斯兰教而被控,在认罪后被判6个月监禁,并分别处以1万5000令吉与1万2000令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