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SRC国际公司代表律师拿督林志伟声称,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操纵SRC公司,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替自己谋取1亿2000万美元,并使得SRC公司与大马人民一同沦为了受害者。
SRC公司针对纳吉与SRC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的民事诉讼案,今日由高庭法官拿督阿末费鲁兹聆审。
此案涉及纳吉任相期间,由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向SRC公司提供的40亿令吉贷款。
作为SRC公司代表律师的林志伟在宣读开庭陈词时指出,纳吉作为时任首相与财政部长,在当时手握SRC公司的最高权力。
“第一答辩人(纳吉)实际上是一个影子董事,他在就任首相、财政部长、SRC名誉顾问等职务期间犯下了多项不当行为,而在他精心策划的大规模欺诈事件中,让SRC沦为了受害者。”
他说,当时的文件亦证明了纳吉是如何滥用其作为首相与财长的权力,推动与加快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发放贷款所需的审批,以及纳吉是如何与聂法依沙一同进行欺诈,并致使公司从中蒙受损失的。
“更为重要的是,第一答辩人(纳吉)透过分层交易,让SRC的资金流入其个人帐户,金额高达1亿2000万美元,而聂法依沙则得到200万美元。”
而同为SRC公司代表律师的甘纳(Gananathan)则表示,SRC公司将会在庭上证明公司董事会扮演著服从的角色,不仅无法行使自行决定权,更是在纳吉的指示下奉命行事。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第一答辩人(纳吉)作为财政部长,透过财政部对SRC公司董事会施加的影响与下达的指示,并不仅仅局限于违反信托责任,他的行为属于滥权。”
他续称,SRC公司将证明纳吉与聂法依沙,是如何构思这诸多欺诈计划与骗局,并付诸于行动。
“法庭将会听取一名瑞意银行(BSI)前职员的证词,以了解这些资金是如何透过资金流动,以及交易结构来掩盖资金最终的去向。”
作为本案的首位证人,凯文麦克(Kevin Michael Swampillai)曾是瑞意银行新加坡分行的财富管理服务主管。
而在此民事诉讼案中,SRC公司指控纳吉在2012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4日担任其名誉顾问期间,滥权牟利中饱私囊。
目前由财政部机构(MoF Inc)全权拥有的SRC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纳吉对SRC公司的损失负有责任,并寻求一般赔偿、惩戒赔偿、加重赔偿,同时要求利息、堂费、以及其他适当的补偿。
同时,SRC公司要求纳吉与聂法依沙,向其支付11亿8000万美元的公司损失。
丹斯里沙菲宜与哈温德吉星将是纳吉此案的代表律师。
现年70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罪名成立,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则在上月宣布,将纳吉刑期减至6年,并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若纳吉拒缴罚款,则刑期增加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