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对上诉庭推翻高庭对其涉及Jana Wibawa计划4项滥权收贿案件销案裁决,并退回地庭审理的判决,入禀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检控方提出初步反对。
控方今日在过堂时表示,当案件在地庭审理时,法律不允许慕尤丁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主控官傅益廷副检察司告诉承审法官阿祖拉,刑事案件在地庭审理时,受到《1964年法院司法权法令》第87条的限制。案件始于地庭,必须在作为本案最高法院的上诉庭结束。它不能提上在联邦法院。
“我们将提出初步反对意见。”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则反驳称,此案可以对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因为上诉庭审理的是高庭上诉,而并非对地庭裁决的上诉。
《1964年法院司法权法令》规定,任何始于推事庭或地方法庭的案件,最高只能上诉至上诉庭;而始于高庭的案件,最高能上诉到联邦法院。
随后,阿祖拉择定4月3日对该案进行案件管理。
2月28日,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恢复慕尤丁在Jana Wibawa计画4项涉及2亿3250万令吉的滥权罪控,并谕令案件回到地庭审理。
镇随即,慕尤丁于2月29日向联邦法院提出了上诉。
早前,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贾米尔在2023年8月15日宣判,批准慕尤丁所提出的申请,撤销其在Jana Wibawa的所有滥权罪控。
77岁慕尤丁是在去年3月10日,在吉隆坡法庭面对4项贪污权罪和2项洗黑钱。4项贪污权罪分别是利用职权为土著团结党收贿2亿3250万令吉,以及2项总额1亿9500令吉洗黑钱指控。
根据控状,慕尤丁被控利用职权,为土著团结党收取来自布卡里股份私人有限公司(Bukhary Equity)、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及Mamfor私人有限公司的2亿3250万令吉贿金。
控状指他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在首相办公室犯下上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