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指出,若外籍配偶持有合法准证,在大马工作。
他说,不论男女的外国人若与大马公民结婚,在我国合法登记结婚,现有的政策允许外籍配偶工作。
不过,他强调,外籍配偶必须向移民局总监提出申请。
“因为当外国人与本地人结婚时,他们是持著配偶签证,这类签证不允许外国人工作,如果他们要工作则必须向执法单位提出申请”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民主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国会议员的提问时说,我国政策允许外籍配偶工作,惟前提是他们需遵循条规,包括提交在我国注册的结婚证书。
“在泰国登记结婚的话不行,若在泰国结婚,回国登记的话就没问题。”
赛夫丁进一步解释,外籍配偶亦需持有合法的护照和文件,也需在大马长期居留,通过警方的安全检测及没被列入黑名单内。
“不能一时住在澳洲三个月再回马,必须长期居住在大马5年,也必须通过警方的安全检查且没被列入黑名单。总而言之,可以工作,但并非自动而是需要提出申请,且必须遵守条件。”
他也提到,若外籍配偶所持的签证满5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证(红色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