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巫统署理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说,联邦法院裁定丹州伊刑法的16项条文违宪,此课题主要涉及法律技术问题,不得一些人所形容的“黑色星期五”。
“从我的角度来看,吉兰丹州政府所制定的法律与现有的联邦宪法重叠,而这在宪法中是不被允许的。”
他今日出席马华新春团拜后,受媒体询及巫统未针对此事作出回应时指出,此乃最高法院的裁决,而该判决主要涉及技术问题,尤其丹州政府所制定的法律与宪法重叠。
他表示,这不关乎伊斯兰教或伊斯兰法庭的事宜,反之更多的是该伊刑法已超越了联邦宪法的权限。
“这是属于越权,不是如一些人说的‘黑色星期五’。”
末哈山曾经是森美兰州务大臣,他解释,身为州领袖,当州政府欲立法时,有必要先与法律顾问全面检查,以确保该法令不会与联邦宪法的刑事法相抵触。
“当我们要立法时,无论是刑事法或是伊斯兰教法,我们都需要先与法律顾问再三检查,法律顾问会全面检查,确保不会与联邦宪法的刑事法重叠。”
他强调,各界有必要理解,州政府不可制定任何与联邦宪法重叠的法律。
联邦法院昨日以8比1的多数裁决,裁定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中的16项条文无效。
此裁决引起哗然,伊斯兰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昨日更以“黑色星期五”来形容联邦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