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高庭今天批准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的申请,将其两项控状从士拉央地庭转移至高庭审理。
法官拿督阿斯兰裁决时说,经过研究申请人和答辩人双方书面陈词、支持宣誓书、入禀申请通知书(notis usul)和口头陈词之后,法庭批准申请人(沙努西)的申请,把案件移交到高庭。
根据2项控状,50岁的沙努西被控于2023年7月11日晚上11时,在鹅唛士拉央珍珠花园举行的演讲活动发表含煽动意味的言论。
他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同个法令第4(1)条文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律师阿旺阿马达再也代表沙努西出席这项申请的审讯。
今年1月11日,沙努西申请将2项控状移交高庭,理由是该案件在下级法庭无法进行公平审判,并且可能存在法律困境。
控方于1月24日提出反对,主控官拿督马斯里副检察司说,此案已定在士拉央地庭审理,且并非如申请人所说的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
士拉央地庭法官诺拉吉雅此前已择定于2月5日、8日、9日、13日、15日、16日、19日、22日和23日,以及3月11日、15日和18日聆审沙努西的2项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