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日给予政府和35名退休法官与法官遗孀一个月时间,解决有关退休金课题诉讼。
35人起诉政府及其他三造,自2015年起未能适当调高他们所享有的退休金和津贴。
代表28名退休法官及7名法官遗孀的律师团代表梁肇富在法官拿督旺阿末进行案件管理后,这么说。
“法庭给双方时间,在无偏见情况下继续讨论,以尝试达成和解。法庭定于3月5日让双方向法庭汇报最新情况。”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山苏也证实此事。
根据报道,在2022年10月6日,法庭给予2个月时间,让政府研究达成和解的可能。
所有起诉人是在2022年1月24日提出诉讼,把政府、首相、内阁及公共服务局总监列为答辩人。
他们要求法庭宣判,答辩方没依照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第15B(2)条文,通过宪报指令每年调高他们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2%,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25(7)和125(9)条文。
起诉人也要求发出庭令,也就是第二和第三答辩人(即首相和内阁)必须劝告国家元首,以从2015年7月1日起,根据上述法令第15B(2)条文,为每一名起诉人的退休金和其他津贴,定下每年超过2%的适当增幅。
起诉人也说,根据2017年法官薪酬法令15B条文,退休法官及逝世法官的家属,均享有根据在职法官薪酬自动调涨的退休金,同时法官薪酬需依据联邦宪法125 (7)及125 (9) 条文不时做出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