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两名前上议员,寻求根据现任议员经调涨的薪金,重新计算和调整其退休金所提出的上诉。
由拿督李瑞生、拿督仄莫哈末和拿督阿兹祖所组成的三司,一致批准拿督依德里斯布昂和拿督斯里卡马鲁丁安博的上诉,并撤销高庭在4年前驳回他们诉讼的裁决。
阿兹祖在发表裁决时说,法庭得出的结论是,上诉人(依德里斯布昂和卡马鲁丁安博)有权根据现任上议员薪金的一定比例,领取退休金。
他指出,法庭认为,2015年国会议员(薪酬)(第一附表修正)指令(2015指令)不具有追溯效力,只能在该指令于2015年3月4日颁布宪报后生效。
他提到,在1980年国会议员(薪酬)法令中,无论是出于明示或必然含义,也皆未阐明根据第一附表第19A段所制定的指令,具有追溯效力。
不过,阿兹祖说,相比之下,2015年修正法令就确实具有追溯效力,因为国会有立法追溯的权力,鉴于此,当现任上议员的薪金从4112令吉79仙增至1万1000令吉,上诉人所享有的养老金,也相应在2015年1月1日增加。
“从2015年3月4日(2015指令实际生效日期)起,根据修正后的第一附表第20段,上诉人的退休金将按每年2%的比例,进一步增加。因此,法庭依法批准上诉,我们撤销下级法庭的庭令,并谕令各方在本次上诉中,承担各自的堂费。”
上诉人不服吉隆坡高庭在2020年1月16日驳回他们诉讼的裁决,而提出上诉。
2019年8月15日,上述两人亦同时代表其他卸任上议员兴讼,并将国会首席行政官、公共服务局总监和政府,列为答辩人。
他们要求宣判,他们有权援引2015年国会议员(薪酬)(修正)法令(A1491法令),以根据国会议员所增加的薪金,重新计算和调整其退休金。
上诉人说,这方面的调整是在2015年1月1日生效。
他们也要求宣判,他们有权根据现任上议员/国会议员的薪金经大幅(约167.45%)增加,也就是从每月4112令吉79仙增至每月1万1000令吉,重新计算和调整退休金,以及随后指示答辩人向上诉人支付经重新计算和调整的退休金。
上诉人的代表律师是克里希纳,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代表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