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内陆税收局已在官网上载资本利得税申报表格(BNCKM),方便纳税人从3月1日起申报资本利得税(CKM)。
税收局文告指出,2024年1月1日起,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信托团体及合作社从脱售资本资产中获利,须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缴纳资本利得税。
这包括在马来西亚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或根据税收法令第15C条文拥有马来西亚不动产或其他受控公司股票的境外注册受控公司股票。
至于纳闽实体,包括纳闽公司、纳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纳闽基金及信托也受同法令管制,即须缴纳资本利得税。
“纳税人必须在处置资产日的60天内提呈BNCKM表格及缴付资本利得税。尽管如此,今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脱售有关资产是豁免征税及无须呈BNCKM。”
根据文告,强制纳税人通过电子媒介e-CKM申报资本利得税,而纳税人及指定持牌税务代理人可通过MyTax网站 https://mytax.hasil.gov.my 登录e-CKM。
有关BNCKM可从税收局网站下载,马来版https://www.hasil.gov.my/borang/program-memfail-borang-nyata-ckm/ ,或英文版https://www.hasil.gov.my/en/forms/cgt-return-form-filing-programme/ 。
任何疑问可联络税收局联络中心03-8911 1000 / 603-8911 1100(海外)、HASiL 实时聊天,以及官网反馈表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