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被控加控3项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的洗黑钱案,向高庭提出宣判“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的申请,今日或有结果。
一旦高庭批准纳吉的DNAA申请,就意味著控方将暂停提控纳吉这3宗洗钱案。
纳吉在2022年8月被宣判在涉及4200万令吉的7宗SRC国际公司滥用资金案中,罪名成立,因而判处监禁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目前是在加影监狱服刑。
不过,纳吉被加控涉及2700万令吉的SRC公司洗钱案,至今5年了却仍悬而未决。因此,纳吉是在去年8月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寻求停控这3宗洗钱案,并向高庭提出“获释但不代表无罪”(DNAA)申请。
高庭法官慕尼安定于今日为此案的最后案件管理日期,因此预料控方今日需决定是否继续提控纳吉。
2019年2月3日,纳吉对3项洗黑钱控状否认有罪,他被控于2014年7月8日,在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大厦大马回教银行(AmIslamic Bank Berhad),通过3个AmPrivate Banking银行户口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纳吉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后提出上诉但屡屡受挫,于3月31日在联邦法院上诉最终阶段上诉失败,因此入狱服刑。
纳吉目前也面对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23亿令吉案,控方已传召48名证人供证;另一宗IPIC公司相关的66亿令吉刑事失信案,则处于案件管理阶段。
去年3月,纳吉在与前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阿鲁甘达被控窜改一马公司稽查报告案中,获高庭宣判表罪不成立。因此,纳吉已成功摆脱一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