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由拿督斯里安华所领导的团结政府上台至今年馀,屡传反对党推翻政府的行动,而最近传出的“迪拜行动”,虽然在野议员及领袖皆称这只是空穴来风,但事件仍闹得沸沸扬扬,大马政局还是波动不定。
面对政局仍跌宕起伏,副首相兼国阵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此时提出有必要立法,确保大选后组建的政府可维持执政直至任期届满。
《固定国会任期法案》(Fixed-term Parliaments Act,FTPA)因而再一次被提起,此建议获得不少人和非政府组织的认同,认为这可确保国家政治稳定。
时评人兼大马国际伊斯兰大学政治学助理教授刘哲伟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效仿英国制定《固定国会任期法案》好处是把选举日期定下,所有人都知道何时会举行选举,无需多加猜测。
“坏处是若定下了日期,有突发状况,比如发生水灾那就没法举行选举。”
他说,若要更动已定下的选举日期,则需获得2/3国会议员的支持,而纵观我国目前的政治环境,当权者需获得反对党的支持,这也意味著当权者无法肆意妄为。
“大马绝对适合《固定国会定期法案》,因为就像反跳槽法和18岁投票一样,在道德立场没人会反对,但在政治立场上会有人反对。因为在政治立场上,政府有权知道何时大选,自然会选对自己有利的时期举行大选,但同样的这对反对党不公平。”
他指出,《固定国会定期法案》有一定好处,若非如此,我国政局不稳定将会影响政府实施政策,也会影响投资者投资。
财案被否决不等同失去信任
刘哲伟认同,大马有必要效仿英国制定《固定国会任期法案》。
他认为,政府在财政预算案二读或三读表决中遇挫不等同于失去信任,反之政府失去信任则需归纳于不信任动仪。
“不应该将财案不通过包括在内,我可以喜欢首相,但可以不喜欢他提呈的财案。若财案不通过,代表没人支持财案,只是因为财案而非因为政府失去信任。”
建议推翻首相须有后备人选
他也建议,政府在立法时参考德国所采取的“建设性不信任动仪”,即首相地位被挑战时,需要有获得足够支持的后备人选。
“推翻首相很容易,但谁会是下一个人选?推翻可以,但必须要有后备人选,而且是获得足够支持的人选。”
英国下议院在2011年制定《2011年定期国会法令》,以规范本身解散、选举日及届期。这项法令不仅将国会届期、选举日固定法制化,还引入类似建设性不信任投票。
2020年12月1日,英国保守党政府宣布进行立法程序,废止上述法令,回到当初由首相决定解散国会的新法案。新法案在2021年5月一读,并在2022年3月24日经英女王御准通过生效,名为《2022年解散和召集议会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