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0日讯) 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强调,无需委任非穆斯林专家入伊斯兰法管辖审核特别委员会,以审查州议会修改伊斯兰法。
根据马来报章《阳光日报》报导,旺沙林指出,我国有不少在本地高等教育机构、伊斯兰司法领域任职,及部分拥有担任法官与律师经验的伊斯兰法专家。
他说,起草伊斯兰法过程中,参与者需具备专业的伊斯兰法学背景,包括对伊斯兰法学、法学原理、古兰经诠释学、圣训及圣训学方法的深刻了解,同时还需要掌握语法、修辞学等相关知识。
他续说,非穆斯林者,尤其是国会议员和州议员,可以就涉及伊斯兰以外的宗教信徒案件发表意见,如叛教案、不同宗教离婚夫妇的子女监护权等,这些并不在伊斯兰法的制定范围。
“穆斯林应处理与宗教规则相关的事务,而非穆斯林应专注于与他们各自社区有关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