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鉴于高庭仍未公布“邦莫达夫妇贪污案”的判决书,上诉庭今日择定,明年1月12日才针对控方就巫统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及妻子拿汀斯里芝芝贪污案无罪释放的上诉,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今日自由大马》报导,邦莫达和芝芝的代表律师郑世坤(译音)在受询时也证实了上述情况,并称有关案件包括法官书面理由在内的上诉记录也尚未准备好。
根据规定,法庭应在提出上诉通知后的8周内提供书面判决理由,而控方是于9月19日提交了上诉通知,距离至今已有15周。
有关上诉通知书也在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允准,邦莫达和妻子要求高庭审核地庭促两人在去年9月2日须出庭自辩谕令的审核申请后,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325条文形式修改权力,并宣告两人无罪释放后两周提交。
据了解,上诉庭已致函予高庭,要求加快准备上诉记录。
阿兹哈在宣读判词时表示,地庭法官谕令这对夫妇出庭辩护是错误的举措,且有关判决是一项误判。
“在审查法庭记录后,高庭发现没有证据显示P24和P25,即控方证人马希阿都哈密和诺海里,通过芝芝依仄蒂付款给邦莫达。”
现年65岁的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两项控罪,即收取220万令吉河26万2500令吉贿赂,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惟他并不认罪。
当时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约12日中午12时30份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妻子芝芝依仄蒂从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述同意地点基于同一理由,以芝芝的名义收受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的33万7500令吉现金。
至于芝芝,则被控在同一地点,日期和时间教唆其丈夫的3项控状。
地庭于2022年9月2日宣判,邦莫达夫妇在涉及大众信托基金单位信托的1亿5000万令吉投资,面对总额280万令吉的贪污控状表罪成立,并谕令他们进入抗辩程序。
二人随即向高庭提出上诉,但随著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哈于2022年12月9日接受控方的初步反对,以上诉申请的方式错误为由驳回其上诉申请,他们接著向上诉庭继续提出上诉。
上诉庭则在2023年7月7日裁定,批准邦莫达夫妇的上诉申请,将此案退回高庭审理,并择定此案于7月14日在高庭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