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在社媒上发通告,警告公务员勿与已婚人士发生婚外情。
大马皇家关税局,联邦直辖区宗教局和农业局皆在社交媒体平台面子书发布贴文,警告公务员,若发生外遇并造成夫妻关系受影响,这行为等同于让公共服务局的声誉受损,亦会遭到纪律处分对付。
同时,若公务员发生婚外情,亦可在《1997年伊斯兰罪行(联邦直辖区)法令》(559法令)第38条文下被控。
联邦直辖区宗教局的通告显示,身为穆斯林,无论是男或女与妻子或丈夫发生婚外情扰乱对方家庭,都会被伊斯兰教法对付,或将被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农业局的通告也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498条文,引诱任何已婚女性皆属犯罪。
不过,目前尚不清楚上述政府部门和机构发布此类通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