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巴勒斯坦和平”(Aman Palestin)公司或将针对反贪污委员会基于调查目的而冻结该组织银行户头的动作采取法律行动。
“巴勒斯坦和平”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表示,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4A条文所展开以上的冻结户头行动,相关条文涉及根据命令中指定或描述的人的申请取消冻结财产的命令。
他表示,今日他与“巴勒斯坦和平”的董事会成员针对此事展开了探讨。
至于前首相敦马哈迪呼吁反贪会,允许“巴勒斯坦和平”动用户头里的1000万令吉援助款项拨给巴勒斯坦和叙利亚等方面作为严冬援助,他表示,该款项在遭冻结前,已于11月21日做出了宣布,是用于冬季运动。
“‘巴勒斯坦和平’每一年都会向叙利亚、黎巴嫩、也门及巴勒斯坦等周遭地区提供资金,以应对阿拉伯半岛于11月至2月间的寒冬。”
“考虑到当地目前正发生战争,故此今年我们增加了资金。甚至11月27日,我们就要求公布这笔款项数额,并于同天发出了信函。所以,我们认为,敦马的呼吁既正确且及时。”
然而反贪会方面,却拒绝了马哈迪的相关倡议,认为在完成调查工作之前,这笔款项应该先被一并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