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大马国际透明组织(TI-M)主席莫哈末莫汉指出,随著政府有意制定《信息自由法》(FOI),应同时将《官方机密法令》(OSA)的适用范围限制在国家安全事务。
他在接受网媒《今日自由大马》访问时表示,《信息自由法》的制定,能够避免政府透过《官方机密法令》隐藏公共利益问题。
“我们依然需要《官方机密法令》,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必须受到严密的保护,以让政府保护国家与人民,免受任何形式的外部或内部威胁。”
他认为,虽然《官方机密法令》仍存在必要性,但其适用范围需要加以修订。
“《官方机密法令》的范围需要缩小,仅涵盖国家安全问题,而与公共利益相关的问题则可纳入《信息自由法》的范围之内。”
莫哈末莫汉指出,《官方机密法令》的现有框架已赋予政府过多的权力,决定人民对某些事的知情权。
“这一点需要修改,根据《信息自由法》,除了与国家安全相关的问题之外,公职人员必须在收到正式请求时,向民众提供信息。”
首相办公室在今年9月透露,政府原则上同意制定《信息自由法》,并制定了具体条文与相关指南,便于民众获取政府或机构的信息。
与此同时,首相办公室还提到,将会对《官方机密法令》进行相应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