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慕斯达法沙目指出,截至今年10月31日,该部共接获44宗有关公司没有遵守98天产假规定的投诉。
他说,其中28宗投诉已获证实,其馀16宗投诉并无根据。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民主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的提问时指出,《2022年雇佣(修正)法令》在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37(1)(d)(ii)条文规定,产假共有98天,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2000年生育保护公约,有薪产假天数的最低要求,即是14周,98天。
他也说,若发现有雇主不遵守条规,有关雇主将被适当纠正,若仍无改进,雇主将被提控或罚款,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罚款5万令吉。
“对于有确凿证据的投诉,我们将对相关雇主发出警告并采取纠正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