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根据消息指出,经营国内33条高速大道的18家大道特许经营公司,要求政府以现金方式作为对宪报颁布将9天佳节列为免过路费日的补偿,并拒绝以退税形式支付。
这9天免过路费日包括开斋节、农历新年、屠妖节和圣诞各为两天,以及国庆日一天。据了解,政府已与大道公司代表会面讨论补偿机制,但目前尚未做出任何决定 。
根据目前的做法,政府将100%偿还在此期间免除的过路费,而《今日自由大马》引述消息指出,政府的结算进展缓慢,影响了大道公司的现金流。
“目前就连去年11月大选、2月份的农历新年和4月份的开斋节免过路费的补偿也尚未解决。”
政府最近宣布,上周屠妖节期间免两天过路费,已令政府需负担3700万令吉。
而另一个消息人士指出,为了补偿大道公司这9天佳节免路费的损失,其中有大道公司可能会考虑透过延长特许经营期或免税等方式来弥补。
大马大道特许经营公司协会(PSKLM) 在早前致给公共工程路的信函中表示,所有大 道公司的代表开会讨论补偿机制。
该协会表示,该会将一致决定政府应补偿大道公司支付,否则大道公司的资金流动将受到影响。
“9天佳节被列为免过路费,将对相关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而现金补偿将对这些公司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