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申表示,人权律师西蒂卡欣车底遭安置爆炸装置案的调查文件已转交予副检察司办公室。
他说,警方已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条文展开调查,调查文件亦已转交予副检察司办公室,以展开调查工作。
他昨日在国会以书面回答人民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的提问时指出,警方正全力追缉嫌犯,其作案动机仍在调查中。
“由于案件仍在调查中,所以警方不打算作进一步回应。”
赛夫丁补充,在2019年至2023年10月期间,警方在全国共调查17宗涉及针对个人或组织的爆炸物威胁案件。
他也说,联邦宪法第8(1)条文阐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职业,所有人皆有权受到法律保护。
今年7月21日,西蒂卡欣将其轿车送修时被告知,汽车后悬挂位置发现一个意思爆炸物的可疑物品;警方接获投报后派员赶往现场,疏散工作人员后进行封锁,并召来拆弹小组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