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教育部长法迪娜表示,部通过“1:3:7”标准作业程序处理校园霸凌案件,并落实4项干预措施预防校园霸凌事件。
“1:3:7”标准作业程序,即第1天呈报告,3天内调查,以及7天内需解决霸凌案件。
法迪娜说,教育部所落实4项干预措施,分别有预防、进展、恢复和危机。
“落实干预措施不只是为了受害者,也是为了提前预防发生霸凌事件。”
法迪娜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中指出,根据数据显示,有90%的霸凌案件已在15天内得到解决,而尚未解决的案件,则需要额外15天的时间,以采取进一步调查。
法迪娜提到该部在去年8月已在寄宿学校加派舍监至63%,每所寄宿学校获委派3名舍监驻守。
她也说,教育部严正看待校园霸凌事件,所有的举报必须根据“1:3:7”标准作业程序进行调查。
她表示,没涉及刑事成分的投诉,则按校方的纪律规定归类处理,对于已向警方报案的事件,校方则需协助警方完成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