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高庭法官今早宣判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被控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于今早10时于吉隆坡高庭,对赛沙迪4项控罪裁决罪名成立。
阿兹哈目前聆听赛沙迪减刑请求,以及控方和辩方就量刑提出的意见,以对赛沙迪罪成刑罚做出宣判。
据悉,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提出,第一项控状因触犯刑法第406条文(串谋失信罪),建议监禁2至3年、鞭刑3至5鞭、罚款200万至300万令吉,无法偿还罚款则以监禁2年代替。
第二项控状则触犯刑法第403条文(滥用资金),建议监禁2至3年、鞭刑3至5鞭、罚款20万至50万令吉,无法偿还罚款则以监禁1年代替。
第三及第四项控状则触犯洗黑钱法,建议监禁1至2年,并罚款500万令吉。
目前赛沙迪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要求为不判处鞭刑,仅判处监禁或罚款。
赛沙迪面对的是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
赛沙迪今早9时33分在家人、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党员及支持者陪同下抵达法庭。
根据控状指时任土青团团长赛沙迪,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时,与拉菲克串谋失信这笔款项。
他也面对一项指他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之间,滥用12万令吉选举献金的控状。
至于两项洗黑钱,控状被告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不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伊斯兰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高庭在去年10月28日裁定赛沙迪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后,辩方传召的证人分别是赛沙迪、土青团前宣传主任勿亚阿卡马、赛沙迪前特别事务官阿马斯哈,以及赛沙迪前私人秘书茜蒂努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