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日主持马来西亚数码博览会开幕仪式后指出,任何影响公民权问题的修宪案,都必需提呈给马来统治者理事会会议寻求批准。
“而马来统治者会议已表达了他们的立场,因此,我们必须尊重。”
因此,安华说,在现阶段对有关修正案,政府所能做的事情是有限的。
他补充,政府需要针对此课题,向国会后座议员进行解释。
早前,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政府正在完善汇报文件,内容涵盖政府的修正建议的修正案和人民的意见。她说,这8项修正建议是经过研究分析、与其他国家律法研究和内阁委员会会议、以及联邦宪法第三部分修正技术委员会讨论。
她指出,任何有关公民权的联邦宪法第三部分修正案,须根据联邦宪法第159(5)条文,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批准,并根据联邦宪法第161E(2)(a)条文,获得沙巴和砂拉越州元首的同意,因为这可能关系到马来西亚日之前出生者成为公民。
随后,数名团结政府议员因反对更动《联邦宪法》公民权事项的修订案,或将不按党意投票。
国会下议院会议规定,任何涉及修改联邦宪法案须获得国会超过2/3或148名国会议员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