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关丹高庭今日驳回一名原住民妇女提出撤销改信伊斯兰教,以回归原住民部落生活方式的申请。
这名现年30岁的耶昆族(Jakun)妇女称,尽管她在2岁,还处于蹒跚学步时,由母亲为她改信伊斯兰教,但她当时并没有背诵清真言(kalimah syahadah)。
高庭法官再纳阿兹曼表示,该名妇女的最终目的是放弃伊斯兰教,而民事法庭无权受理此事。
“妇女的诉讼属于伊斯兰宗教法庭的管辖范围内。”
同时,法官认为,根据审讯期间所呈堂的证据,该名妇女是由信奉伊斯兰教的母亲,按照其宗教生活方式将其抚养长大,因此做出上述裁决。
法官再纳阿兹曼也援引了彭亨州伊斯兰家庭法指出,此法律规定子女须接受对其拥有监护权的父母的宗教信仰。
他也裁定,父母双方是否同意子女改教与本案无关。
他说,此案应与联邦法院对英迪拉案的裁决有所区别,因此英迪拉的子女是被其丈夫单方面改教。
“英迪拉案件中,她和前夫是在民事法律下结婚,而其前夫让3个孩子改信伊斯兰教。在父母其中一方不是穆斯林的情况下, 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但在这宗案件中,起诉人是由其母亲独自抚养长大,因此本庭驳回有关其要求撤销改信伊斯兰教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