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游牧民通行证推出迄今,没有发生证件被滥用、被撤销,或持证的“游牧民”在我国犯罪的事件。
大马数码经济机构总执行长马哈迪尔阿兹说,申请获批的“游牧民”必须在6个月内入境大马,但有约10%未这么做。
他透过电邮答复马新社的访题提醒上述“游牧民”,证件的批准函的有效期为6个月,若他们依然希望透过这个便利旅居大马,逾期后则需重新申请。
过去一年,一共有564分申请被拒,主要原因有三,包括申请者并非资讯科技或数码领域的专业人士;无法验证雇主或客户或合约,以及年薪未达到最低门槛,即2万4000美元。
尽管如此,马哈迪尔阿兹说,申请被拒者当中,有51人提出上诉,最终有43%或22人的申请获得通过。
提到更新通行证的反应是否热烈,他说,更新程序刚于本月初启动,首名“游牧民”在今年1月才入境,因此,更新申请的数据肯定不高。
“我们鼓励DE Rantau游牧民通行证持有者在证件到期的前3个月,提出更新申请。”
上述“游牧民”获准在我国工作兼旅游3至12个月,并可更新通行证延长另外12个月的逗留期,可在我国逗留长达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