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土团党前宣传主任拿督旺赛夫强调,他有信心能洗清自己的罪名,因为他确信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
“我不认罪,并要求在法庭受审。”
48 岁的旺赛夫今早在吉隆坡地庭法官苏扎娜面前面控时,否认有罪。
旺赛夫在诉讼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早前,因Jana Wibawa案相关的贪污罪被提控的旺赛夫于今早再次被提控至地庭,其罪名涉及18项洗黑钱控罪,涉及总金额559万令吉。
旺赛夫面临13项转移非法资金流动的指控,涉及金额达160万令吉,以及另外5项涉及非法转移资金的指控,涉及金额共达390万令吉。
第一项指控是,身为 WSA Advisory Group Sdn Bhd董事长的旺赛夫被控从该公司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将非法活动金额 7万8800令吉转移至蕉赖九哩二手车经销商Tagami Auto Enterprise Sdn Bhd 的大众银行户口,以支付购买福特汽车(Ford Ranger )。
他还被控12项罪名,包括将资金从属于WSA公司的联昌国际银行帐户,转到同一家公司的联昌伊斯兰银行帐户(29万1564.96令吉)、马来亚银行的帐户(4万9000令吉)、威北Penggerak Muafakat机构的人民银行帐户 (36,550令吉),并向国家体育理事会支付了18万令吉。
非法活动的资金也转移到属于PYI Global Trading(12万令吉)和Jejak Global Enterprise(42万5650令吉)的联昌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帐户; Fokus Malaysia Studios 的 Ambank Berhad 帐户(17万6380令吉); Chin Kang Hardware Jitra 的 Maybank Islam Berhad 帐户(8万8000令吉);一名男子的 联昌国际银行帐户(3万3521令吉);属于Syarikat Sinar Karangkraf Sdn Bhd 的马来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户(3万8160令吉); Akademi Gagasan Minda Merdeka 的 Maybank Islam Berhad 帐户(10万令吉)和 Good Square Sdn Bhd 的丰隆银行帐户(4万6487.85令吉)。
旺赛夫也被控透过四张联昌国际银行的支票,动用这笔资金,每张支票价值230万令吉,以及属于被告公司的53万471.46令吉,并存入其联昌国际伊斯兰银行有限公司帐户;一张价值 400,000 令吉的支票支付给 Syarikat Jendela Timur Consultant,两张价值 300,000令吉和 400,000令吉的支票分别支付给 Duckling Management & Services 和 Fendi Dilif Resources。
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 条文,所有罪行均涉嫌于2022 年8 月12 日至11 月13 日期间在联昌国际银行武吉敦姑分行犯罪。
该条规定,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 15 年监禁,并处以非法活动金额或收益或犯罪时犯罪工具的五倍的罚款,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副检察司法拉埃兹林建议法庭,对旺赛夫在第8刑事法庭面控的贪污滥权罪以40 万令吉的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进行保释侯审。
她说,被告先前还受到额外条件的约束,例如向法院提交护照以及每两个月向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报到。
“因此,控方要求本庭在附加条件下对本案进行保释,并要求将本庭的案件移交刑事第8(刑事)法庭共同审理。本案定于12月1日提堂。”
她补充说,辩方并不反对该申请。
旺赛夫的代表律师阿米尔哈姆扎证实,其当事人并不反对拟议的起诉。
地庭法官苏扎娜已批准了保释申请和附加条件,并将案件移交给第8刑事法庭进行联合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