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一家在本地拥有数分店的泰国餐馆,其一分店外籍厨师“监守自吃”,趁工作之便利,“混水摸鱼”把餐馆提供给客人的石甲鱼,当作自己的盘中餐,导致顾客屡次点餐时因没货而点不到鱼,最终被公司发现而被开除。
据该泰国餐馆负责人指出,总部近来发现该分店石甲鱼(也称金目鲈鱼,Siakap)进货量有所增加,但点餐方面,石甲鱼销量却没有提高,反而有所减少,同样情况也出现在鸡肉方面。
经内部调查和调阅餐馆内的闭路电视后,才惊觉原来是厨房的2名缅甸籍厨师,在过去一个多月,每周数次把石甲鱼当作自己的盘中餐,同时也不时为自己午餐或晚餐加料加肉,更擅自饮用店内成本高的饮料。
他说,公司如其他餐馆般,是有为员工提供午餐、晚餐和饮料的,不过公司有规定可使用和食用的食材。涉案的2名厨师中虽说其中一人是新进员工,但另一人在该分店已工作多年,属于老员工,不可能不知道公司的条例。
他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还自嘲说,还好不是昂贵的忘不了鱼。
他表示,经内部调查后,两名员工承认犯下有关罪行,而公司也把相关员工开除。
据悉,石甲鱼每公斤市价约20令吉左右,属于非高价的鱼种,不过员工在未经许可以,盗取自用已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81条文(偷窃雇主财物),一旦罪成,可判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同时也可在刑事法典第403(不诚实地盗用财物)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半年至5年,另加鞭笞及罚款。
该餐馆负责人表示,虽然2名厨师盗用了餐馆的食材一个多月,损失不大,不过希望通过报导,能警惕餐饮业者,别让员工欺上罔下。